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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农庄背后的土地问题
作者:龙源国际    发布于:2020-07-11 09:53:02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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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农庄是什么?
共享农庄是海南省响应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具体实践,是全国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战略的一个重要补充。是全面禁房、全面限房地产之后的一个突破口,一个风口。是推动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健全租售并举体系的一个尝试。
2018年5月1日十四日,海南省农业厅发布的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指出,共享农庄是以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让农民充分基与和受益的乡村振兴综合经营发展模式。
二、共享农庄的特点
特点有三个:第一个特点是“三生”同步,即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第二个特点是三产融合,即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第三个特点是三业一体,即农业、文化和旅游三业一体。更简单的理解,共享农庄的特点就是三个关键词,“共享”、“农”和“庄”。
共享就是以共享经济为运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实现营销的共享,通过分时租赁来实现使用权的共享,就是共有产权,共享所有权。
第二是关于农,就是以三农为重要抓手,以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农民致富为宗旨。
第三是关于庄,就是以田园村庄形式的居住生活为核以功能。
三、关于共享农庄用地问题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效仿传统的房地产搞成以租代售,签长租合同实现变相卖房子来挣钱。
第二个误区:以为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就能拿到一个片区所有的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个误区:为搞共享农庄项目,在租到了农用地上就可以盖房子了,就可以不需要两规和三规了。
第四个误区:海南省近期出台共享农庄的鼓励政策里面说,配套百分之五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共享农庄。
很多人就以为是针对具体项目的建设用地的用地上比例,所以,很多项目都把租赁的地租得很多。
比如租了一千亩地以为就可以配百分之五,就可以配到五十亩的建设用地。
这是一种误区,完全错误的理解。所谓的配建设用地,每一个项目仍然需要符合土地规划和符合城乡规划,指标哪里来,用地规模从哪里来,这是一个核心的问题。
四、关于共享农庄的土地政策依椐
依据一:2015年8月18日农业部出台,关于积极开发农业种功能大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文件指出充分利用四荒地,鼓励利用PPP等模式,进行创新融资,发展农业休闲产业。
依据二:2017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原第六十二条关于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修改为鼓励进城农民依法自原有偿尝退出宅基地。
依据三:2017年8月2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文件指出,鼓励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以村民组织自行建设、联建和入股形式建设租赁住房。
依据四:2017年10月3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
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指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
三权分置,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
依据五:2017年12月7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可以预留少量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独立选址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建设。
五、关于共享农庄土地问题的解决方案
基本原则是农民主动权、农民致富、尽量挖潜、利用存量地和废弃地再开发。
关于共享农庄,比较大的比例的用地是农用地,农用地可以根据三权分置,可以通过和农民工承包权的流转,实现租赁包租。
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也可以农民以承包权入股形成合作社,投资方与农村经济组织进行合股或者说叫保底分红的形式解决农业用地的问题。
关于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部分的用地或者说公共公益设施的用地承投资是一个相对比较难的问题。
因为农庄相对比软偏远一般农庄没有可以依托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所以国家政策鼓励以农村建设的PPP的模式来实施,尽量减少社会资金的投资压力。
第三种用地就是经营性的建设用地,采取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条件,尽量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利用四荒地即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利用独立的工矿用地,上如废弃的砖窑厂废弃的工厂,废弃的盐场,进行规划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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